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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九国际合同无效-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更新时间:2024-02-01 23:03点击次数:
 威九国际合同无效-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题记:证监会于2019年1月12日在官网发布了《坚决查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必要将旧文重发,进一步提醒投资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是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并受证监会监管,证监会也明确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模拟案例:某甲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合同约定由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纵、使用某甲开设的证券账户、

  威九国际合同无效-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题记:证监会于2019年1月12日在官网发布了《坚决查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必要将旧文重发,进一步提醒投资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是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并受证监会监管,证监会也明确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模拟案例:某甲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合同约定由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纵、使用某甲开设的证券账户、期货账户进行投资,并确保某甲的投资本金、收益(保底条款)。某甲共计向账户注入资金100万元。后某甲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因委托理财收益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请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返还本金、支付投资收益。

  观点二:合同确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国家对证券投资咨询的特许经营制度,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威九国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模拟案例中所提到的“证券投资咨询”是否属于证券业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业务范围】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刑法各论解释(下)》书中讲到:”我国证券市场实行证券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证券公司才能经营证券业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事上述各类证券核心业务或者外延业务,都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也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那么刑法上如何界定“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谈到“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主要指以下几种行为:“……从事证券、期货咨询性业务的证券、期货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威九国际、期货业务”。故模拟案例中的某投资咨询公司从事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需要中国证监会批准才能进行的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明确:“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目前在市面上经常有模拟案例中的公司通过了工商注册,在经营范围上经常如下图,但是未通过证监会审批批准就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威九国际,属于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在“中国证监会”官网,“服务--监管对象”公布了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这些公司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全国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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