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九国际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一)申报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农村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上述对象在市辖各区范围内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满1年威九国际。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上述对象向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其中,失业人员还应出具《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因享受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已上交证件的人员由计算机识别身份);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退转业军人还应出具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
建立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逐步完善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论证、展示、监理和推介等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紧密结合我市产业政策威九国际,积极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建立创业信息发布机制,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创业项目开发管理费用按照建立创业项目库的属地管理原则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创业扶持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要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完善基础管理,将创业扶持补贴实施情况纳入计算机管理,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威九国际。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创业扶持补贴发放的审核,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创业扶持补贴开展绩效评估,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应按季向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报送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的受理和发放情况,及时准确反映补贴(奖励)发生额、享受人数和带动就业效果。报送时间为每季末8日前。